网络营销技巧之:创意的规则
东莞网络营销顾问网认为网络营销价值的总和,是其成员数目的平方。随着网络节点的数量以算术方式增加,网络价值以指数方式增长。指数增长,在英文中,就是指爆炸性增长。
实际上,梅特卡夫定律针对的只是一对一的电话网络。互联网上产生的关系,远不止一对一形成的平方关系,还有各种一对多,多对一的关系。具体对这些关系进行计算,并不是我们的目的。我们只是说明,互联网这种拓扑、交互的技术特性,为新创意经济模式的商业实现,提供了技术可能性。换句话来说,在传统的创意经济中,仅仅是由于不具备这种技术或生产力上的条件,因此不可能产生新创意经济的商业效果。
梅特卡夫法则的创意关联
网络营销技巧 东莞网络营销顾问网认为:互联网带来“经济”一词含义的诸多变化。在传统的创意经济中,让创意变得“经济”,首先考虑的是花在复制、传播上的成本:我们没有计算过《红楼梦》“披阅十载,增删五次”,花在抄写上的时间有多少。但可以肯定的是,《红楼梦》最初靠手抄本在朋友间流传,是一种极不“经济”的运作方式。即使电影出现了,在使创意变得“经济”的过程中,也有大量成本耗费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路途上。而在宽带互联网上,现在每个人都可以实时观看电影节目。在3G手机上,下载一个短小的视频,只需要0.25秒;下载整个电影,也不过8分钟。互联网让人们“无需远行,无需久等”,随时随地就可以享受创意的成果。
普及比稀有重要
在传统的创意经济中,完全占有市场是没有必要的。尤其是占有最后的百分之十到二十的市场份额,不仅无益,而且有害。道理很简单,由于成本递增和收益递减同时起作用,最后百分之十到二十的市场,是成本最高而收益最低的市场。而在新创意经济中,不存在这样的限制。由于边际成本递减和边际效益递增,最后百分之十到二十的市场,可以成为成本最低而收益最高的市场。举例来说,WindowsXP如果排除反垄断等方面的因素,仅凭市场的自然选择,占有目标市场最后百分之十到二十的市场,从成本来说,不过是增加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拷贝费用,但从收益来看,却在基本不追加投资,或边际投入极小的情况下,获得比占有最初的市场份额理想得多的收益。
需求方规模经济的工具特性
传统创意经济与新创意经济,虽然同样具有“固定投入大,而边际投入小”的特点—用这一特点可以区分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、专用性资产与外部性资产,前者分别呈现“固定投入小,而边际投入大”的特点—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。区别在于,新创意经济,是边际投入“更小”的经济。它之所以比传统创意经济的边际投入“更小”,完全是因为,传统创意经济未经编码化,它必须依附于传统介质而扩散,因此使自己加上了“重量”;而新创意经济可以借助编码化,完全“无重”地通过互联网本身达到扩散、从而占有高市场份额的目标。
需求方规模经济的创意关联
网络营销技巧 东莞网络营销顾问网认为:需求方规模经济与创意的关联在于,创意及相关产品,恰好是体现正反馈最明显的领域,而正反馈与正外部性是需求方规模经济的基础。创意要想成为经济,它的生命力在于普及。一个不为众人和市场所知的创意,内容再好,也不可能成为“经济”。
正反馈从需求角度讲,就是需求曲线向上。通俗地讲,就是东西越贵越买。能够产生需求曲线向上效果的产品,除了烟草、毒品等有形产品之外,多是创意产品和精神产品。需求曲线向上所涉及的需求,与需求曲线向下所涉及的需求,具有本质的不同。需求曲线向上所涉及的需求,主要是自我实现需求;而需求曲线向下所涉及的需求,主要是生存与发展需求。举例来说,网上流行的《老鼠爱大米》,就是以其“酷”而满足了一大批新新人类的自我意识而产生正反馈效应的。
[东莞网络营销顾问网版权申明: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,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,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,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(非我站原创的,按照原来自一节,自行链接)。文章版权归东莞网络营销顾问网和作者共有。特别注意:本站所提供的文章与原作者联系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文章若有侵犯作者版权,请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立即删除修改。]
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